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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次数:157        返回列表

  一、项目概况

  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原为西藏省道206线洞措至国杰段)为国道216线一部分,起点位于改则县洞措乡东侧,接国道317线尼玛至改则段,起点桩号K0+000,止于措勤县特荣海,接拟改建的国道216线特荣海至措勤段,止点桩号K88+000,全长88.322km。整个项目位于阿里地区改则县、措勤县和那曲地区尼玛县境内(经过尼玛县的路线长约9km)。

  本项目由线路工程(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养护工区、料场、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区、施工力能供应等组成。项目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设计速度30km/h。全线共设置桥梁6座,共计153.08米;其中,中桥1座,计43.04m;小桥5座,计110.04米。共设涵洞148道,共计1919.92m。全线设取料场19处(土料场14处、砂砾料场3处、石料场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6处,施工便道(含保通便道)1890m。

  项目共计占地面积207.48hm2,其中永久占地124.38hm2,临时占地83.1hm2。工程共开挖土石方7.22万m3(其中特殊路基处理共计2.15万m3运至取料场填埋,其余5.07万m3全部综合利用),填方182.87万m3,利用方5.07万m3,借方182.87万m3,本工程全线未设置弃渣场。项目工程总投资47745万元,土建投资387117万元。建设资金由国家全额投资。工程于2016年4月开工,主体工程车于2017年9月完工。

  2013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西藏省道20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413号)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了批复。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过程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水保[2018]59号)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年8月委托西藏固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公司迅速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组,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自主验收。2018年9月工作组对工程进行了实地查勘,调查了工程建设扰动区内的水土流失现状,详查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质量及数量,并进行了公众满意程度调查。分别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监测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全面、系统地进行了此次技术自主验收工作。2019年4月,我公司编制完成了《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三、评估结论

  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自检评定的28个单位工程,38个分部工程,535个单元工程。经过现在调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均严格按照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实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预防减少了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整体工程质量合格。水土保持设施的顺利完工,可以保证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有效发挥。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07.48hm2,项目建设区扰动原地表面积207.48hm2,扰动土地整治面积199.05hm2,其中工程措施面积89.13hm2,植物措施62.29hm2,建筑物及场地硬化占地67.12hm2。扰动土地整治率95.94%,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99%,土壤流失控制比0.56,拦渣率96.28%,林草植被恢复率97.28%,林草覆盖率30.29%,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综上所述,国道21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设施均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内容得到落实,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均已实现,运营管护责任明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水土保持验收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西藏固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忠秋   电话:18689007972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联系人:张超      电话:18716578382

  项目建设单位: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江工       电话:13889076172